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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7/6/12 16:40:52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独立董事对新聘任副总经理刘洪海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刘洪海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资格和专业知识,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洪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与湖南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投资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过滤标的项目前期的各种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并购整合及外延式扩张,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产业布局,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本次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朱文晖 郭宪明 占 磊

2017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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